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天津市财政局:启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票据

文章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2-18

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规范统一财政票据式样,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等文件规定,日前,天津市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公司审计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规范统一财政票据式样,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等文件规定,日前,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启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票据的通知》(津财综〔2023〕7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启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票据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票据》(电子),代替原《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机打三联),供天津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含税务部门)收取社会保险基金使用。

二、社会保险基金电子票据式样和换开纸质票据式样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全国统一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津财综〔2019〕78号)规定执行,电子票据代码为“120801+年度编码”,票据名称项设置为“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票据”。

三、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票据管理实际情况,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设置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有票据和新版票据并行使用。自2024年4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票据,原《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同时停止使用。

四、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监督评价局按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票据的审核、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市级人力资源、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新版票据的申领、登记、保管、使用与缴销,并组织做好原票据登记造册、核准、销毁等工作。

公司审计

服务价目表

【中优国际:】一家专注于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税收筹划专利买卖财税资讯公司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司


企业顾问全天在线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公司审计
热门内容和服务
  • 金税四期,这7个方面6种行为将被重点稽查!

    如今,税务部门监管日益趋严,伴随着金税四期的来临,很多税务不合法行为将被重点稽查。接下来,本文将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一般来说,金税四期将会被税务部门重点稽查的···

    2022-12-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

    2022-12-05
  • 优化纳税服务 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网上办税清单

    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消息,为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做到“尽可能网上办”,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

    2022-11-01
  • 三部门明确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9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

    2022-12-13
  • 江苏省税务局将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画像

    10月19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会议中江苏省税务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局长卢李华表示,江苏是精准监管专项改革的···

    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