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两部门明确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文章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1-05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公司审计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审计

服务价目表

【中优国际:】一家专注于 代理记账公司注册税收筹划专利买卖财税资讯公司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司


企业顾问全天在线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公司审计
热门内容和服务
  • 金税四期,这7个方面6种行为将被重点稽查!

    如今,税务部门监管日益趋严,伴随着金税四期的来临,很多税务不合法行为将被重点稽查。接下来,本文将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一般来说,金税四期将会被税务部门重点稽查的···

    2022-12-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

    2022-12-05
  • 优化纳税服务 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网上办税清单

    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消息,为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做到“尽可能网上办”,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

    2022-11-01
  • 三部门明确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9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

    2022-12-13
  • 江苏省税务局将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画像

    10月19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会议中江苏省税务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局长卢李华表示,江苏是精准监管专项改革的···

    2022-12-09